新闻中心 > 公司动态 > 正文
关于12月份分时电价调整的通知
2021.11.30 文:新绿新能源


根据《湖南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湘发改价调规[2021]848号)要求,工商业用户尖峰平谷时段调整为高、平、谷三个时段,季节性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%,平段电价按照市场电力交易电价执行。对于市场原因产生的电价浮动,我司每月末将公布下月最新价格,并按照当月价格进行结算。


根据2021年11月28日《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价格公告》“2021年12月1日-2021年12月31日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工商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”的公示价格(详见公告内容),我司将于2021年12月1日-2021年12月31日调整执行最新尖、高 、平、谷时段电价(尖峰时段1.27545元/度、高峰时段1.08541元/度、平时段0.72910元/度,谷时段0.37279元/度)。